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5月5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武星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肖保国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任命庄和平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任命胡欣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五、任命周桂荣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六、任命彭云飞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七、免去宋明亮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陈勇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九、免去雷涌泉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免去申清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谢新胜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二、免去关健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三、免去杨斌福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四、免去杨安寿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五、免去褚玉梅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六、免去刘洋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编辑: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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