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星同志任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的决定

关于武星同志任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6年12月21日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武星同志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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