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支持做好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省财政厅日前拨付我市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4740万元,其中,地膜科学使用回收3540万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1000万元以及渔业资源保护200万元。
据悉,为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我市在各地设立县(市、区)级回收中心,并积极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循环利用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机制,本次支持资金将重点围绕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继续发力,推进回收体系市场化运转,推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向更高标准迈进,为农业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在全面实施秸秆禁烧的同时,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路径,支持襄州区、枣阳市等秸秆资源丰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5个县(市、区)成功入选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和模式县;积极培育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将一批规模化养殖企业、加工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纳入秸秆利用市场主体目录,按照收储运和离田利用进行奖补;重点推广秸秆制沼集中供气、固化成型燃料、秸秆饲料加工、秸秆制肥等离田综合利用模式,生态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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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红南 | 通讯员:潘勇
编辑:董子川 | 校对:沈明晶
责编:吴芳 | 审核: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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