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襄城区2024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建设安排,近期将207国道、303省道部分道路打围施工。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最大限度降低施工给沿线单位、居民出行带来的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在施工期间采取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2024年9月24日至12月23日占用207国道(黄龙观村至小河界路段)、303省道(花栎木店村至谭桩村路段)半幅道路分段倒边打围施工,施工路段由双向4车道调整为双向2车道。
二、根据道路通行条件综合考虑,进入施工区域车辆限速调整为30公里/小时,施工封闭区域内除施工车辆外,严禁其他机动车辆通行、停放。
三、施工期间驶入施工区域的车辆及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注意相关交通标志以及提示标识,服从执勤民警及现场交通疏导员的指挥。
四、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19日
记者:徐辉│通讯员:杨峰
编辑:李燕飞│校对:赵文丽
审核:蔡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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