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练车、不用考试、无需识字,只要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照,交钱就可以拿到驾驶证”,多名被害人因轻信了郑某某的话,累计被骗12万余元。
8月18日,湖北省秭归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经该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郑某某犯诈骗罪,近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2月29日,当地两河口镇村民李某某到派出所办理业务,当民警接过李某某的驾驶证时,一个细节引起了民警的警觉:这本驾驶证上的文字颜色和正常证件有些许差异。“你这个证件哪里来的?”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某一时慌了神。原来,驾驶证是他去年花8500元在郑某某手上买来的。
“你这证件是假的。”民警说。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李某某这才知道被骗了。根据李某某提供的“买证”线索,一起诈骗案浮出水面。
“我知道取得驾驶证必须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发,但农村中老年人文化水平低,不愿考试也害怕考试,我利用他们这种心理引诱他们上当受骗。”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如实交代道。
原来,2020年8月,无业在家的郑某某偶然了解到网上可以办理假的驾驶证,便打起了帮办假证的歪主意。至2023年12月,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谎称自己的朋友有“门路”能够代办驾驶证,先后在网上联系制作假证人员,以150元至280元不等的价格制作伪造C3、C1驾驶证,并出售给包括李某某在内的16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进一步发现,郑某某为了牟取更多利益,与当地镇上经营三轮车销售业务的周某某达成“合作”,周某某在销售三轮车的过程中,帮购买者介绍郑某某代办驾驶证,提供“一条龙服务”。“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为了提高销量利欲熏心,我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对买卖身份证件后悔不已。
前不久,经审理,当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承办检察官介绍,周某某涉嫌买卖身份证件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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