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 犯罪分子最高被处四年六个月刑期


公平是考试的灵魂,诚信是考生的守则。然而,总有些心怀侥幸之人,试图通过作弊的方式让自己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有些不法分子便看中了这个“商机”,早早打起了组织作弊赚钱的主意。日前,襄城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

“如果发现鼠标自己动起来答题,不要惊慌,保持镇定,用手握住鼠标不要动。”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前夕,襄阳考点附近酒店的一间房间里,王某安排刘某、唐某等人正在给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发放“考前须知”,传授作弊方法及注意事项。

2022年9月3日—5日考试期间,王某等人按计划入侵考试电脑系统,通过控制鼠标的方式帮助考生答题。由于出现多份雷同试卷,作弊一事迅速被发现。

案发后,该案被移送至襄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2年2月以来,王某、刘某、唐某等人通过培训机构向外发布“包过”的信息招揽考生,在考生来报名时,向其宣称可以在考试时帮助答题,招揽了一批来自湖北、安徽、贵州、广西等地有作弊意向的考生,并提前收取了高额的“培训费”。同时,针对没有报名资格的考生,王某等人帮助其伪造资料通过审核。王某、刘某、唐某等人以此方式非法获利二十余万元。该院遂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对王某三人提起公诉。

2024年4月,法院以犯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作弊行为害人害己。广大考生切勿心存侥幸、投机取巧,踏踏实实的学习才是根本和保障。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公平考试秩序,弘扬诚信风尚,助力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记者:陈霜|  通讯员:严婉莹

编辑:陈霜 |  校对:刘惠

责编:刘惠 |  审核:牛莉萍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