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住手!多人因采挖野生“它”犯法

近日,南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查获5起非法采挖野生兰花案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冯某和吴某等5人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据悉,2021年9月7日,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公布,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55种和40类。根据名录,除了兔耳兰以外,其他所有野生兰花都受到国家重点保护。

“这些野生兰花正式列入国家法律保护范围,只要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的其中一种行为,即构成《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南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介绍,部分老百姓对此类行为认识不足,“拈花惹草”也可能触犯了法律。

南漳县是蕙兰和春兰的重要产地,县野保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两者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植物多样性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君子爱兰,取之有道”,呼吁广大市民加强野生植物保护意识,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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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鹏 | 通讯员:刘兴虎 黄维军

编辑:王晨可 | 校对:黄娟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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