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将首次实施政协委员末位淘汰制

24日,市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讨论通过了新的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其中首次提出了市政协委员末位淘汰制。

考核内容包括市政协委员参加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及学习培训;参加相关学习培训、调研、视察、协商、民主监督等活动;撰写提交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撰写“亲历、亲见、亲闻”史料及成果采用情况。考核将实行量化考核,委员基本分为100分,常务委员基本分为120分,考核实行累计分值,上不封顶。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实行末位淘汰,按有关程序劝退政协。

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广健介绍,相比于过去委员履职考核办法,新的考核办法操作性、针对性更强。同时,首次提出了末位淘汰,有利于督促政协委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此外,会上获悉,今年市政协的第一个协商议题是“棚户区改造”。市政协拟于3月底前,以“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为主题,召开第一次双月协商会议。此次协商将由一位市政协副主席带队调研,调研城区(包括城区、开发区政府、拆迁户等)和相关职能部门,调研的一个重要内容为目前棚户区改造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和理由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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