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通报!

近日,襄州区通报7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襄州区伙牌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王玉德醉驾问题。

2021年11月25日20时许,王玉德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襄州区伙牌镇天润大道路段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王玉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7.4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2021年11月30日,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吊销王玉德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2022年5月,王玉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襄州区伙牌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院勤酒驾问题。

2022年4月9日15时许,王院勤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伙牌镇湾子村路段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王院勤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为49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同年4月12日,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给予王院勤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王院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伙牌镇中心学校教师张红艳酒驾问题。

2022年1月2日19时许,张红艳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伙牌镇天润大道路段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张红艳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为78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同年1月4日,襄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张红艳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张红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襄州区双沟镇任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晋宏勇酒驾问题。

2022年4月26日16时许,晋宏勇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襄州区翟双线18公里200米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晋宏勇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含量为33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同年4月27日,襄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晋宏勇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晋宏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襄州区双沟镇仓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正敏酒驾问题。

2021年12月9日14时许,吴正敏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襄州区埠双线20公里200米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吴正敏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为60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同年12月20日,襄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吴正敏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1日,吴正敏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4月,吴正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襄州区龙王镇吴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俊斌酒驾问题。

2022年1月3日15时许,杨俊斌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龙肖线汪畈桥路段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杨俊斌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为60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同年1月5日,襄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杨俊斌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杨俊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襄州区第二高级中学政教处工作人员吕永丰酒驾问题。

2021年10月1日21时许,吕永丰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襄州区翟双线5公里200米与光彩大道交叉路口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吕永丰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为34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同年10月2日,襄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吕永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吕永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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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责编:何雯 | 审核:王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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