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扬正气 护航发展勇担当 ——保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实

近年来,保康县纪委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牵住“牛鼻子”,构建“新常态”,坚持“零容忍”,筑牢“防火墙”,严防“灯下黑”,为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建设全国生态旅游和文化小康示范县,打造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的绿色保康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牵住“牛鼻子”——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在保康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一本本落实主体责任的纪实台账整齐码放,痕迹化管理把无形工作落实于有形,责任落实不走过场。

从县委到乡镇、县直二级单位和村(社区),保康县通过纪委全会、推进会、专题调研、一对一谈话、在媒体开设专栏等方式,将责任压力传导延伸到基层每一个党组织。2016年,将主体责任台账纪实对象延伸到各级各部门、村(社区),全方位、全层次、科学化、规范化推进,使台账纪实成为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拐杖”,使主体责任落实有迹可循,有据可查,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牵住“牛鼻子”,用好追责问责“杀手锏”,“两个责任”落实协调推进,双轮驱动。

2015年4月,该县某局4名干部因下乡期间带彩打牌和午间饮酒,县纪委对其党组织书记、二级单位负责人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启动了追责问责程序,分别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共实施责任追究32起,给予党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22人,真正发挥了追责一人、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

 构建“新常态”——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无“小事”,作风建设必须具体化,常态化。该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常态化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建立月汇报、季督办制度,先后出台《保康县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县级党政机关落实“八项规定”责任清单》,把作风建设内容划分为18个大项问题,细分为41个具体事项,将监督检查责任分解到18个责任单位。一项项条目明确任务,一条条规定拧紧发条。

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和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查,对46个单位开展全面督查、对3个单位开展点题督查、对17个单位开展“回头看”督查,督促党员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

做什么?怎么做?必须加强监督,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该县纪委先后组织开展明察暗访253次,发现和纠正问题311个。近三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分别同比下降30.65%、20.8%、27.8%。

同时,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46项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23个牵头单位,实行清单式整改,直至最终销号。

 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执纪惩腐高压态势

“监督执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必须抓紧抓牢。”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三元经常这样告诫机关干部。

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保持执纪惩腐高压态势,以动真碰硬的勇气,严格追责问责,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五年来,该县受理信访举报1839件,立案395件,其中大要案176件,自办案件2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1人,查办案件数量年平均增长25%。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批评33个单位,党纪政纪处分130人、组织处理61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9起。

2015年,该县某校原校长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县医院院长涂某、原医疗合作办主任冯某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件件铁案维护了党纪国法的威严,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

筑牢“防火墙”——在创新思路健全制度上下功夫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该县纪委始终坚持筑牢“防火墙”,在创新思路、健全机制、推动工作快速落实上下功夫。

围绕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县纪委探索出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办法,开展谈话634人次,函询129人次、抽查核实119人,促进了党内生活正常化。创新制定《保康县精准扶贫脱贫工作问责办法》,保障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近年来,该县纪委多项工作先后被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信息工作多次被省纪委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党建等5项工作被市委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执纪审查、信访等多项业务工作被市纪委表彰。

 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的必然要求。

该县纪委监察干部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做表率,在严格执行法纪法规、维护团结上做表率。以从严从实精神组织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强化执纪能力建设。督导全县633个基层党支部委员会配备纪检委员640人,先后组织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6期,培训干部500余人次;选派150余人(次)参加省、市纪委和市、县委党校举办的专题培训。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和特质标准,先后选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0名,向外交流提拔、重用5名,内部提拔、重用12名。开展“监督者主动接受监督”“警示教育纪律整肃”活动,推行纪检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对纪检监察干部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工作约谈和警示谈话4人、纪律处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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