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安局重拳整治恶意欠薪!追回200余万元!

岁末年尾,襄阳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恶意欠薪百日攻坚行动”,全力化解欠薪纠纷,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全市治安大局稳定。截至2022年1月18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刑事拘留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嫌疑人14名,为15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00余万元。

梁某杰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承建了鱼梁洲开发区快乐水岸园部分工程。工程完工后,梁某杰在足额领取工程款的情况下,仍拖欠16名工人工资8.6万余元。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梁某杰支付所拖欠工资,但梁某杰逾期拒不支付。鱼梁洲开发区公安分局于2021年12月7日对梁某杰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2022年1月6日,梁某杰在襄城被抓获。案件进一步调查中。

张某勇承建了枣阳先飞高科农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池工程。工程完工后,张某勇在足额领取工程款的情况下,仍拖欠19名工人工资6.4万余元。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张某勇支付所拖欠工资,但张某勇逾期拒不支付。枣阳市公安局于2021年8月10日对张某勇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立案侦查。2022年1月17日,枣阳警方在襄州警方配合下,在襄州区将张某勇抓获。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规定,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发生欠薪,劳动者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采取偏激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通讯员:张通

编辑:舒丽君 | 校对:徐曼曼

责编:刘燕 | 审核:王海安 杜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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