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旅游休闲街区单位自愿申报,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评推荐,根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标准(LB/T082-2021)》及《旅游休闲街区评定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创建单位进行了初审和现场检查,以下10家单位达到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标准,拟认定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现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1 .武汉市黎黄陂历史文化街区
2 .襄阳市襄城区北街
3 .潜江市生态龙虾城
4 .武汉市吉庆民俗街
5.武汉市武昌户部巷-红巷街区
6 .武汉市昙华林历史文化街区
7 .十堰市竹山县国际绿松石城旅游休闲街区
8 .黄冈市麻城孝善街
9 .恩施州恩施土家女儿城步行街
10.十堰市武当山玉虚街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2日至1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联系电话:027-68892357。
来源: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记者:刘建业
编辑:胡劼菲 | 校对:汪嘉丽
责编:梁龙 | 审核:曾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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