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与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署《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这是我市今年继3月份与宜昌市、荆门市签订跨区域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协议后,与第三个地级市签订的联防联控协议,是应对跨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有效举措之一。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互通情报、会商研判预警、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六个方面。当发生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后,两市生态环境局要以电话、传真、文件等方式互相通报包括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事故原因、影响范围、监测信息、发展趋势和处置结果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信息等。
两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互相通报应急监测因子和分析方法、监测断面与监测频次,共商监测方案,联合开展监测,及时共享数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两地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污染处置工作,强化应急物资共享和应急救援协作,上游应及时切断污染源,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将污染控制或消除在本行政区域内,为下游处置争取时间,下游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最大程度减轻污染损害。
《协议》明确对事故调查、损害评估及责任认定等结果存在纠纷的,按照有关程序依法依规申诉,服从裁定结果;两市生态环境局平时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跨界生态环境风险分析研判,适时通报预警信息,遇到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或跨界断面水质异常等情况,联合开展专项会商。根据会商结果,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做足环境应急准备。
记者:梁鹏 | 通讯员:申晖
编辑:王路 | 校对:魏海峰
责编:周群 | 审核:王海安 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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