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巨款不动心,每人只偷1700,盗亦有盗还是?

上个月二十五号,一位家住襄州区江营路的市民报警,说自己车忘了锁车门,结果遭了贼。可报警人想不通的是,他放在车内的钱包装有几万元现金,不知为何只丢了几千元,剩下的都还在包里。民警展开追踪后,第二天就把三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据几人交代,他们为了弄点零花钱,经常深夜相约到大街上拉车门。这次发现一辆哈弗车车门没锁,于是四处翻找,在副驾驶前面工具盒里面发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3万多块钱。

三个男子此时却打起了小九九,并没有把三万块钱全拿走,他们一番商量后各自取走了一千七百块,其余的没动,因为当时他们几个又想要钱又害怕。按照他们掌握的法律知识,超过2000块钱要坐牢要判刑,所以说当时每个人从钱包里拿了1700块。

警方表示,我国刑法的确有规定,盗窃金额在两千元以上才够立案标准,不过团伙作案的涉案金额以总价值为标准,这三人涉嫌偷盗的金额达到五千一,仅一次作案就够立案标准。警方还查出,这三人从今年二月份以后,通过拉车门盗窃作案共十一起,总金额达到五万多元。

警方表示,刑法还有规定,每次数额既便达不到2000,但是多次做案,同样构成刑事犯罪。自作自受的三个人,目前已被警方控制,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段云锋

编辑:王雪

审核:龙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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