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法院推动优质审判资源回归—— 院长坐堂审案常态化

“由于原被告双方对调解意见存在分歧,本庭不再组织调解,今天的庭审程序到此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5日下午,樊城法院第六审判庭内,随着法槌“咚”的一声落下,该院院长田玉斌结束了3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庭审程序。

这只是樊城法院院长办案的一个缩影。据了解,田玉斌在3个月内已经亲自办理民事案件10余件。“为了适应法官员额改革后的司法责任制新要求,我们取消了原来的文书审批制度,要求所有入额法官自己办理的案件自己负责,院长、庭长全部投入审判一线,带头办案。”该院工作人员称,他们还对院长、庭长的办案比例作出了规定,将办案量纳入年终个人业绩考核。

据介绍,院长、庭长办案,对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审判工作规范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给广大法官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也实现了院长、庭长从“只签不审”向“亲自审案”的转变,推进了“谁审理谁裁判、谁审理谁负责”司法制度的落实,也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去年1月以来,樊城法院的院长、庭长办结各类案件2236件,占全院结案的28%,真正实现了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推动了该院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