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一男子躲避保安把车推回家充电,引发自燃!

电动车在高楼层内充电,一旦失火,救起来比在地面要困难得多。因此,电动车是不允许在高楼层家中充电。可有人就不信这理儿,结果惹了祸。

13号晚上,有市民从樊城焦家台天元四季城小区经过时,发现一股浓烟从该小区5号楼14层内在往外冒,民警和消防当即赶到现场。

樊城定中门派出所民警郭明江说:“这辆电动车当时已经烧得面目全非,地上一层黑灰,楼层烟雾比较大。”

据民警调查,住在5号楼14层的王某当天下班后,趁物业保安不注意,悄悄把自己电动车推进电梯回家里充电。刚充没多久,电动车就起火自燃。幸亏王某当时在家,迅速扑救,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浓烟还是将王某室内装饰物品熏黑了,住在同楼层的邻居也吓出一身冷汗。

郭明江说:“电动车充电必须在一楼,严禁在楼梯道和高层住宅的室内等处充电。”

民警介绍,电动车因其技术本身的原因,比如没有过流保护器、漏电保护或者温控等功能,这样电动车无法第一时间自动断电,很容易发生短路,引发自燃。再加上有些车主私自改装电动车充电线路,还有在下雨后,水渗到电池盒里内,都容易引发短路起火。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很困难。尤其是在高楼层内给电动车充电更危险。因此,《消防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郭明江说:“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我们对王某按照过失失火处500元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

事故发生后,民警、消防部门联合督促物业,对小区电动车车主违规充电的行为进行制止,同时呼吁电动车车主,不能图一时之便、一己之私,置居民楼居民于危险之中。要自觉遵守充电的规则,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内集中充电区域内充电,杜绝火灾隐患。

全媒体记者:王晖

编辑:杨振华 | 校对:职天杨

审核:周嘉宾 曾雄飞 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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