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怕人捡走,放在家里也不安全—— 上交了鞭炮,段大姐安心了

上交了存放了快两年的鞭炮,段大姐终于安心了。

4日上午10时,一名50多岁的妇女抱着两大盘鞭炮走进人民广场警务平台,“今天我来交鞭,也是来去我心病的!”

民警询问得知,段大姐是湖北天门人,租住在何家台社区。这两大盘鞭炮是2015年三四月份,她花一百多元在市区买的。当时,她准备在儿子乔迁新居时放鞭。搬家当天,小区物业提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这两挂鞭就暂时搁到她家里了。

想着老家天门没有禁鞭,段大姐又来到长途汽车客运站,准备将鞭炮托运回老家。客车司机告诉她,按照规定,不能运输烟花爆竹。段女士只好将鞭炮又带回来,存放在租住的房子内。这鞭炮放不能放,扔了又怕被有心人捡走,存在家里总觉得不安全,日子一长,这两大盘鞭也成了段大姐的一块心病。

今年元旦前,段大姐看新闻,得知市民可以将家里未燃放的鞭炮上交。于是,过完节,她赶紧将存放了近两年的鞭炮上交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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