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鞭令升级了 禁鞭区内禁放电子鞭炮

12月20日,记者从市禁鞭办了解到,除了传统的烟花爆竹,禁鞭令又增加了一条新内容,即日起,禁鞭区内禁止鸣放电子鞭炮和电子礼炮。

市禁鞭办办公室副主任黄雷介绍,近来不断有市民举报城区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经过调查了解,这是市民在婚庆和丧葬活动中使用电子礼炮。电子鞭炮和电子礼炮不会产生有害烟气,但在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市民误解,阻碍禁鞭工作开展。同时电子鞭炮、电子礼炮是由天然气和氧气混合气体电击发声,又是在密集人群实施,容易对社会安全造成危害。

黄雷介绍,市民在禁鞭区内禁止经营、使用电子礼炮,婚庆公司、丧葬服务店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经营范围没有经营礼炮内容、未经民政部门批准的,不得经营电子礼炮服务。

春节期间,工商、民政、公安、环保等部门将对禁鞭区内经营电子礼炮商户开展大检查。对于无照经营电子礼炮的商户,由工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处罚,对社会秩序、社会安全造成危害的电子礼炮经营户,公安部门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禁鞭区域:二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襄阳东外环和南外环合围范围。襄城区欧庙镇和襄州区峪山镇、伙牌镇、双沟镇、张家集镇,东津新区科技大道以东、内环南线以南区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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