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粮食烘干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奖补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目的是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加强冷链物流建设,降低区域农产品损耗。
奖补对象为在我市从事粮食收储和粮食加工的国有、民营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纳税且从事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流通、仓储、配送的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奖补。
奖补范围:新建粮食烘干设施;新建或改造升级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地冷库、流通冷库、低温配送中心等冷链生产设施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投资);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新购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制冷设施等。
奖补标准:
粮食烘干项目。对新建处理能力70-100吨/日(含100吨)的项目奖励20万元,100-200吨/日(含200吨)的项目奖励50万元,200吨/日以上的项目奖励80万元。
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
(一)冷库建设工程。对新建或改扩建投资30万元(含)以上、冷藏能力达到50吨(含)以上的变温库、气调库、立体自动化冷库等智能、绿色、环保冷藏设施,按不高于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补;对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冷藏能力达到5000吨(含)以上,予以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低温配送中心建设。对新增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冷链物流运营面积占总用地面积60%(含)以上的低温仓储配送中心,按投资额5%、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补。
(三)购置冷链运输设备。新购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冷藏集装箱、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低温保温设备等冷链运输设备,总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按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予以奖补。
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尚坤 / 通讯员:张坤
编辑:刘澄芮 / 校对:杨振华
责编:周群、曾雄飞 / 审核: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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