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右后方超车撞倒前车却不愿负责 律师这样说……

骑自行车时,因为后方车辆超车挂倒受伤,按说,后方车辆应该难辞其咎。可本市有市民在遭遇这样的车祸后,却因为事发路段的视频监控不清晰,导致谁来担责一时间难以认定。

本月2号,小刘骑着共享单车行驶至樊城人民路时,一辆共享电动车从她后方右侧超车时,不慎将小刘撞倒在地。

当时小刘的胳膊、腿部以及头部多处摔伤,在路人的帮助下,小刘拨打了110报警。在警方介入后,小刘前往医院治疗,可肇事者却没有对她进行相应的赔偿。

小刘说:“那个人只想出一两千,误工费不付,医药费都不付。”

几天后,气愤的小刘找到了警方,要求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警方表示因为事发路段监控无法看清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小刘说:“我在前面骑,他把我撞了,这也是事实,就是他的全责,就像汽车追尾一样的,而且我看到法律,法律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只要从右侧超车,他就是违法的。”

根据小刘手中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显示,肇事者李某在警方笔录中说到“小刘骑共享自行车在我车前行驶,我们对面有一电动车逆行从我的右侧经过,我在超越对方的自行车时,我前面的车向右打了一下,我没有地方让了,我的车辆左车把与对方自行车的右车把发生相撞。”

李某说:“我们同行,对面有一个车,她的车把往我这边打了一下,两个车把挂到了,车把跟车挂到了,这个事情双方肯定都有责任。”

按照李某的说法,这次车祸的原因是由于小刘车把向右打方向后,才与自己的车把发生碰撞,因此李某认为责任不能全怪自己。而对此,小刘并不认可。

小刘说:“就算我的车把往右打一点,你作为后方的车为什么不看前方的状况,为什么还要那么快的超车,把我撞倒,所以说这个根本就说不通。”

据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介绍,这起交通事故不同于汽车追尾,除了当时的视频监控无法看清外,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将车辆推离现场,并放到路边,导致警方无法对现场进行勘察,因此无法判定交通事故的成因。

事故交警秦警官说:“这俩人挂了以后打的方向,还是没有挂就直接打的方向呢?没有很细节的东西,这细节是很关键的东西,看不清楚,就无法定夺。”

对于这起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有律师认为,“右侧超车”是被我国交通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中的证言,无论前车小刘骑车时是否向右侧打方向,肇事者违反规定右侧超车是这件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就应该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

律师熊良俊表示:“后面的共享电动车,他是可以看到前面车辆,前面车辆有没有拐弯的意思,前面的速度和位置,他是可以判断的,所以从这个分析来看,作为肇事者来讲他是有错的。”

目前,因为小刘的车祸符合共享单车意外险的保险范畴,保险公司正在对其进行理赔。同时,小刘向交警支队提起了行政复议,并计划通过司法途径向肇事者索赔。

全媒体记者:梁鹏

编辑:刘澄芮 / 校对:杨振华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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