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实施松鹤路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现就松鹤路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招商发布如下竞选公告:
1、报名参与松鹤路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招商竞选的企业,须向樊城区人民政府提出参与松鹤路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招商的书面申请。报名参与竞选的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不得借用他人资质;在襄阳设立分公司的企业,须有总公司出具的参与项目竞选的授权书。 2、报名参加竞选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应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施工等业绩与资质,至少有10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或房屋建筑施工经验(必须是该企业或与之高度关联公司所开发、建设的项目),报名时企业银行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不少于2亿元。 3、报名参加竞选的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樊城区人民政府交纳人民币1亿元的诚信保证金,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选资格。对未竞选上的企业,区政府在公布竞选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该笔资金(不计息);对竞选上的企业,该笔资金直接转入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户,作为该项目房屋征收的专用资金(不计息)。 4、报名参加竞选的企业须在接到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依据襄阳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按照企业对项目规划定位的认识和理解,编制项目的概念性规划方案,提交给樊城区人民政府,以便区政府组织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只取前一名)。 5、通过竞选确定参与招商的企业,在发布该片区房屋征收公告前15日内,将5亿元(以后期实际测算金额为准)的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一次性汇入樊城区指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专户,后续资金根据房屋征收进度及时跟进。 6、在完成本项目土地一级整理后,该宗土地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公开出让,若参与土地一级整理的企业取得二级开发资格,需承诺率先启动还建房建设,并应向区政府交纳足额的还建房工程建设资金;若未取得二级开发资格,则土地一级整理的相关费用按樊城区两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3年内分期进行偿还。 7、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受行政处罚及进入法院失信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竞选。 2、报名地点:卧龙大道东侧王寨还建小区樊城区双改及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总指挥部 3、报名参与竞选的企业与樊城区双改及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总指挥部索取规划相关资料(联系人:贾润泽,联系电话:0710-2121101) 4、在樊城设立分公司的企业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2019年9月17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