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区的业主买房时五证俱全 后来却被意外查封

正常情况下,只要购买有预售许可证等楼盘的房子,就不会出现多大的问题。可让襄州一个楼盘业主没想到的是,他们买房的时候五证俱全,可住进去没多久,房子竟然被法院查封。

早在2016年3月份,市民张先生等就购买了位于襄州区航空路上百洋欧典二期的房屋。为防止房子出现问题,他还特意察看了房屋的规划、预售等相关证件,发现房屋符合销售的条件之后,他才付款购买。

“我们看到五证齐全,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情况,就稀里糊涂买了,想办网签,他们不给办,说等几天,先交钱,交完钱,一等等一年。”买房人张先生说。 

让张先生等买房人始料不及的是,就在他们等待办理网签的过程中,突然接到法院的通知,他们的房子竟然惹上了官司。

张先生讲到,买了之后没几个月法院给他们打电话,说房子被查封,让他们搬出来。

业主们打听得知,法院之所以查封他们的房产,是因为开发商欠了别人的钱,而他们买的房子当时还在开发商名下,所以法院进行了查封。得知这样的消息,业主们自然不能接受,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前不久,房子查封的问题终于解决。

百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讲到,原来是有一个官司查封了,已经全部解除了,没有查封的状态。 

可让业主们再一次大跌眼镜的是,虽然房子的查封得以解除,但小区所占用的土地却又被查封阶段。业主居住房子目前没有影响,但却因为土地处于查封状态,无法办理产权证,这让业主们的心再度悬了起来。

百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土地有一个查封,土地查封影响我们来解决。” 

对于百洋欧典二期业主的遭遇,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业主们买房在前,只要业主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买房人的权益将会优先得到保障。

如果出现抵押在前,查封在后这种情况,房屋买受人可以提供买房合同、交费发票等相关的资料,向法院说明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应该还是属于房屋买受人的。

至于土地查封导致业主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办证的问题,律师表示业主们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而据百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复的消息,目前百洋欧典二期的初始登记已经办理完毕,他们正在想办法解除土地查封,就可以为各个业主办理分户的产权证。

全媒体记者:唐兰刚、丁波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姚喻

责编:姚城/ 审核:曾雄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