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要降了!对个人有什么影响?来看权威解读!

小伙伴们!又有好消息了,自5月1日开始,社会保险费率要降了。本次降费率到底怎样降,降多少,对企业和个人有什么影响呢?一起来看。

本次降费的主要内容按照《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要求,此次降费主要涉及:费率降低、费基调整、分步统一基数标准、加快养老省级统筹、稳步推进征收体制改革等。

养老保险自2019年5月1日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失业保险自2019年5月1日起,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率执行1%的期限继续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自2019年5月1日起,湖北省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以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确定各统筹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计算口径,据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参保地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基数缴费。

分步统一基数标准2019年核定年度,全省各统筹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划分三档执行。自2020年核定年度起,全省统一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照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考核奖惩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20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降率实施后,社保费征收工作将如何开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暂按湖北省现行征收体制,继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税务部门征收,待条件成熟后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人社、税务、财政、医保部门将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完善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

费率下降会不会造成个人社会保险待遇“缩水”?

不必担心!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国务院已明确将进一步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2019年调剂比例提高到3.5%,今后还将逐步提高,湖北省是中央调剂受益省份,这将进一步缓解湖北省养老金支付压力,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在确保发放的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还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目前,人社、财政部门正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实施2019年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总体提高比例为5%,这也是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缴费人享受企业养老保险普惠性政策需要什么手续吗?

不需要!缴费人同过去一样正常申报即可。此次湖北省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不设条件,也不是阶段性政策,而是长期性制度安排,政策力度大,普惠性强,减负效果明显,彰显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请举例子看看降低费率给缴费人带来的影响吧?

假设某地区(工伤保险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某企业每月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合计为1000万元,若按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0%的规定费率,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的规定费率,工伤保险执行0.5%的费率,则需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部分200万元(1000*20%=200万元),失业保险统筹部分20万元,工伤保险5万元,合计应缴225万元;按照下调后的单位费率养老保险16%、失业保险0.7%、工伤保险0.25%执行,仅需缴纳养老保险统筹部分160万元,失业保险统筹部分7万元,工伤保险2.5万元,合计应缴169.5万元,共计少缴55.5万元。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致电12366或者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咨询。

原文:5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要降了!对个人有什么影响?来看权威解读!

编辑:周杰 / 校对:孟子君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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