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首例药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保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为谋取利益

不法分子在淘宝网和微信上售卖

假冒麻药膏

销售全国27个省份

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月10日,保康县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由保康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起诉的被告人靳某彬等5人非法生产销售假药和被告人肖某锁无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售药用原材料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称:被告人靳某彬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靳某彬将自己生产制作的麻药膏以较低的价格批发给被告人靳某升和被告人靳某才及通过淘宝网店、手机微信向全国销售自己生产制作的麻药膏,销售范围涉及全国27个省份,销售金额29万多元。

庭审结束后,6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并对自己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以及对消费者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深感后悔,表示愿意向社会公开道歉,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销售的假药并予以销毁。

编辑:周杰 / 校对:王晓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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