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征收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续保明年2月27日结束

家住曾都区的市民们注意啦!记者昨从随州市曾都区医疗保险局获悉,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经启动,缴费从12月7日开始,参保居民可到指定的银行或者居住社区(村)缴费。

据了解,2017年度曾都统筹区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启动,结合工作实际,2017年度原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将于2016年12月7日开始12月底结束,续保工作延长至2017年2月27日止。

随着近年来医保待遇的不断提升,曾都区医疗费用的支出也是逐年增长,为了保持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平衡,2017年度参合人员的居民个人征收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即:非从业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均按150元/人·年标准进行缴费)。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在下一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曾都区医保局提醒广大市民:2016年已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缴费方式不变;2017年城镇居民续保人员(2016年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凭身份证(户口本或上年度缴费发票)直接到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缴费,学生因缴费信息不全的请到各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2017年新参保人员到各社区(村、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政府规定的特殊群体个人不缴费(即:城乡低保人员、1-2级重度残疾人员、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孤儿、精准扶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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