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林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原林权证停发,但继续有效

  

昨日,市林业局正式向市不动产登记局移交核心数据库。 谢勇摄 

继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为不动产证之后,我市的林权登记业务今后也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受理了。

昨日下午,市不动产登记局和市林业局完成林权登记资料的移交,这意味着我市林权登记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自2007年起,我市开始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全市目前已发放集体林权证22万本,完成23万宗林地的确权工作。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今年6月,我市的土地和房屋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地役权、抵押权已纳入该登记,森林、林木所有权现在也正式实施统一登记,在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过渡期后实施统一登记。

林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市区的林权登记申请将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受理。

目前,我市的《林权证》已经停发,原已颁发的《林权证》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办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时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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