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转发负面舆情 以删帖为由“敲竹杠”被判刑

网上搜索负面舆情,然后转发到自己网站,并以删除负面信息为由,收取数额不等的“删帖费”。8月24日,保康警方对外发布消息,成功侦破首例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案,男子费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3月,保康县公安局接到上级公安部门指令,查处一网站涉嫌组织网络水军散布传播舆情、扰乱视听等违法行为,其中一个网站域名注册人为襄阳市老河口人。

接到指令后,保康警方调查发现,网站域名确实为襄阳老河口人注册,但域名注册后就转手他人,现持有者为安徽男子费某。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费某工作地点在上海,名下共有25个网站,网站性质为新闻类网站。但实际上,费某在网上使用“火车头采集器”,利用设置关键词自动抓取网络负面信息,自动转载到自己开设的网站。随后坐等涉事单位或公关公司找他,以删除负面信息为由,每条收取数额不等的“公关费”。

2017年9月,经过保康警方长达9个月的抽丝剥茧、调查取证,这起湖北首例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费某被保康警方刑事拘留。

费某,男,33岁,安徽六安人。据其交代,他在上海与人合伙从事互联网推广服务。熟知网络操作的他,见转发负面舆情收取“公关费”来钱较快,便自己开设了25个网站,从事该项业务。

经警方查证,费某经营网站六个月时间内,先后敲诈勒索公私财务11000元,其中最大一笔“公关费”,是删除一则“某医院涉嫌收黑钱”的负面信息,收取了对方8800元“删帖费”,最少一笔300元。

今年8月13日,保康县人民法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费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记者:谢洋 / 通讯员:欧阳智慧

编辑:苏琦琦 / 校对:彭梦迪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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