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违规招生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下月15日前,各地要对今年高一新生招生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若发现有违规招收的学生,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清退,并对违规行为责任人和学校负责人进行追责。

按照规定,只有分数达到高中要求、经过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学生,才能注册学籍。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省教育厅将严格执行规定作不予注册学籍处理。

我省还要求对违规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追责问责。对2012年以来,有连续两年及以上违规招生行为的,要从重追责。对违规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追责。视情节严重程度,作认定年检不合格、扣减下一学年度招生计划、“暂停学校招生资格”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理。

来源:襄阳晚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