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
保康法院城关法庭
在城关镇孙家湾村委会
搭起巡回法庭
正准备开庭审理
村民向某起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
不履行赡养义务一案时
原告向某却找到审判长张骞要求撤诉
马上就要开庭审理,原告为什么又要撤诉呢?
经过详细了解得知:村民向某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女儿诉诸法庭后,被告人对不赡养老人一事倍感羞愧和懊悔,并表示痛改前非,认真履行敬孝之责。鉴于被告态度诚恳、赡养协议处置得当,法庭随即答应了原告的请求。
据了解,原告向某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多年前,经村委会协调,原告跟随二儿子共同生活。因原告当时还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二儿子不让其他兄妹承担任何赡养责任。随着原告年龄增大,劳动能力逐渐减弱,二儿子数次将原告赶出家门,导致原告无处安身。原告被迫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为百行首”。孝顺父母、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编辑:苏琦琦 / 责编:周群
校对:陈丹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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