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陡降,让许多市民更加期盼正在建设的城区供暖工程加快推进。记者从市城建委获悉,本市城区集中供热暂行管理办法已经有了初步意见,一旦制订出台,将为市区供暖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相对于建设热源点,日后的集中供暖管网什么时候建设、供暖时间有多长、到底如何计费等后续经营管理问题,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根据市城建委征求多方意见、参考外地经验制订的襄阳市城市集中供热暂行管理办法,今后在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或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住宅小区,供热设施将纳入规划设计控制,并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交付使用。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按照供热专项规划预留集中供热管网通道。这意味着一旦供热办法实施后,新建住宅小区将同步配建供热管网和换热站。
在居民供热时间安排上,我市计划每年为四个月,就是每年11月15号至次年3月15号。如遇异常气候需要延长或缩短供热期限,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并提前3天通过媒体公开告知供热用户。
需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应当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以实现分户循环、分户控制,以表计量;以前的建筑供热设施则采取逐步改造的方式,实现分户循环、分户控制,以表计量,改造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已按规定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用户,由用户按供热季自愿选择按表计量或按面积计收热费方式;未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用户,一律实行按面积计收供热费。
在北方实行集中供热的地方,一些居民曾有擅自拆除、改装供热设施,偷放热水等行为,对此,我市管理办法规定除了要求立即停止并恢复原状除赔偿损失外,还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目前集中供暖办法仍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今后还会公开听取市民意见,并递交市政府法制办审定,然后列入市人大的立法计划进行表决才会实施。
记者:唐兰刚
编辑:苏琦琦
责任编辑:周群
审核: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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