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校毕业生领钱啦!只要你满足这些条件...

原标题:《湖北出台举措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 基层创业 一次性补贴五千元》

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十六条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实施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专长和区域经济特色,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成立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街道)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乡镇(街道)招录职位的30%以上,最高不超过50%,通常不限制专业条件。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可采取笔试加分的方式,也可专门征集相关岗位,采取专项招聘的方式,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予以政策倾斜。

《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工资、职称、升学等方面政策措施。提高了工资待遇,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可以高定级别工资。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还规定,基层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不作要求,把基层经历、基层贡献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的贡献作为重要的评价要素和破格晋升职称等级的条件。对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襄阳广电全媒体编辑: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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