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首例!1分钟公益抵1元罚款,“公益减罚”彰显执法温度

4月23日上午9点,保康县城关镇光千社区门口,身穿志愿服的钱先生正在擦窗户、扫地,不同于普通志愿者,他的志愿服务时长正在抵扣100元罚款——这是保康县“公益减罚”执法模式改革工作开始实施后的特殊“志愿者”。“鉴于你的违法行为较轻且未造成不良危害,可以申请公益减罚,通过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服务代罚。”

4月10日,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过渡湾监管所执法人员向辖区内一经营户送达了《公益服务折抵罚款有关事项告知书》,这是该局首次适用“公益减罚”柔性执法新模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

时间追溯到2月26日,过渡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店销售的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要求当场整改到位,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我县《实施“公益减罚”执法模式具体措施》等综合测算,应对该经营主体罚款100元,鉴于该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当事人主动改正,未造成不良危害,属于公益减罚制度范围的轻微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告知其通过参加公益服务为其减去罚款。“这不是简单的处罚替代,而是把执法过程变成了公民教育现场。我们通过利用该模式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实现了执法工作柔性化管理,以最低执法成本换取最大社会效益。”过渡湾市场监管所所长徐锋说。

2024年以来,保康县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探索“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模式改革,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将便民为民惠民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共办理“首违免罚”案件15起,“轻微速罚”6起。

今年该局又积极探索“公益减罚”的执法新模式,此次“公益减罚”减去的是冰冷的罚款,加上的是执法的温度。创新理念的提出和实施,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极大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和社会生产力,为推动保康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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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周建春 张晋瑜|通讯员:胡晓淞 姜如锦

编辑:周建春|责编:刘惠

审核:廖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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