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时4万元购房款丢了
2017年7月17日上午,王女士携带4万余元购房款从襄阳回房县老家,谁知在安检时不慎将装钱的背包遗落。报警求助后,民警急迫追踪,将王女士遗失的钱财追回。
当天上午,从深圳打工准备回房县老家的女乘客王女士在襄阳市中心客运站购买了上午9时到房县的车票,7时30分左右,她正在候车时,另一辆房县客车上的司乘人员过来跟王说,她们的客车7:50分即可发车走。王女士心想早点回家更好,便收拾行李准备乘车。过安检区后,因携带的行李较多,王女士清点行李时,不慎将一个黑色双肩小背色遗失在安检机上。上了客车后,王女士才发现,自己居然将装有4万4千余元现金的黑色背包弄丢了,那可是自己辛辛苦苦在深圳打工几年挣的,准备回房县老家购房用的钱,王女士立即报警。公交分局民警迅速赶到车站,先后调取安检区、售票大厅和上车区等部位的监控录像,发现王女士离开安检机后约8分钟,一名戴红帽子的中年妇女捡起王女士遗失在安检机上的黑色背包,然后在一名女子的带领下坐上了一辆到枝江的客车。
民警紧急追踪当日找回
民警到车站调度室查询7:50发班的枝江客车司机的联系电话,与司机王某取得联系,请王某帮忙察看客车上是否有一名年龄较大的女子坐在车上,司机正在开车,回头看了一眼,回答说没有发现;民警没有死心,又继续给司机打电话,详细描述了捡包女子的衣着特征,司机将车停下,在最后一排座位找到捡包女子刘某,要求刘某交出所捡的黑色背包,刘某不肯,司机王某严肃告知刘某,她所捡的包内有大额现金,如果她拒不交出,民警将通知前方的警察前来盘查,到时性质就严重了。刘某被迫将装有现金的背包交给司机。
当晚18时30分,司机王某赶到公交分局,在民警的见证下,将黑色背包交给失主王女士,经清点,4万4千余元现金一分不少,王女士对民警和司机连声致谢。
民警提示:
公交民警在此提醒出行旅客,外出务工或旅行时,一定要清点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记清件数,谨防丢失;此外,外出旅行时,最好不要携带巨额现金。
襄阳广电全媒体编辑: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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