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
市住新局结合近期
房地产市场巡查情况
发布专项购房提示
提醒购房者及时办理
商品房网上签约及登记备案
防范交易风险
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及时办理所购房屋网签备案手续的提示
广大购房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预售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等要求,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及时进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以下简称“网签备案”)。近期我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开发企业未及时办理网签备案的情况,此类行为不仅可能引发逾期违约等纠纷,还可能因网签时间晚于12月9日,导致购房人无法享受 “襄十二条” 购房补贴,直接损害您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提示如下:
1.若您购买的房屋尚未办理网签备案,请尽快联系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要求其及时办理;
2.若开发企业存在拖延、拒不配合办理的情况,您可向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进行投诉。
投诉联系电话:3276141、3210925。
2025年11月21日
市住新局指出,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完成网签备案手续,以实现房源信息透明、合同规范管理,有效防范“一房多卖”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市住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办理网签备案的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同时呼吁各开发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网签备案法定义务,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购房人如遇相关问题,可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咨询维权,避免因网签延误造成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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