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襄阳街头!三名的哥密谋骗保!

一起普通的交通剐蹭

责任认定一般不复杂

然而

襄阳交管支队交警三大队

在办理一起出租车与电动车剐蹭的案件中

却发现“蹊跷”

类似案件多次上演

疑似存在团伙诈保的行为

11月10日晚上6点多钟,刘某驾驶出租车沿高新区富康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在向右变更车道过程中,与在右侧车道同向直行的一辆无号牌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轻微剐蹭,电动车驾驶员徐某及乘车人李某软组织挫伤,徐某随身携带的手机损坏。

接到接警后,交警三大队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及结合当事人陈述,初步认定刘某在变更车道时,未确保汇入车道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应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不过民警在整理案件材料、回看视频监控轨迹过程中,发现事故细节存在诸多可疑之处。部分现场痕迹与当事人描述、身体受伤位置存在矛盾,不符合常规事故特征。

经过对视频片段逐帧分析及刘某、徐某等人近年来涉及的事故警情数据比对,民警发现该案情与此前受理的多起有惊人相似处:事发前双方有通话、踩点,车辆轻微受损,损坏物品为手机,且涉案人员有一定反侦查意识,所选择的事故发生地点均远离监控。因此,民警判断此系列事故系人为“制造”,目的是骗取保险理赔金,存在保险诈骗情形。

11月14日,该团伙成员被高新区富康路派出所执行拘留。经查,两年来,刘某、徐某多次作案,涉及襄阳市区多地,涉案金额累计3万余元。

警方提醒:保险诈骗不仅损害保险机构合法权益,更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涉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市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办理保险业务及理赔事宜,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遇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如实报警,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记者:张教辉 通讯员:梁政

编辑:高源 责编:高原 审核: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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