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00元!樊城一居民做了这件事......

住宅小区的燃气管道在建设的过程中,已经按照规划铺设到位。然而,樊城一小区业主在装修的过程中,私自将燃气管道进行了改动,结果引发小区出现漏气现象。

今年三月中旬,交付不久的樊城汉江樾小区计划开通天然气,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对小区燃气管网进行测试时,发现管网压力不足,无法正常供气,华润燃气方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排查。

华润燃气客服部梅丽介绍:“通过我们现场排查,发现三号楼一户用户,私自进行了燃气管道改造,存在漏气点,随即我们责令用户整改。”

调查发现,那户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认为原来的燃气支管走向进户不利于美观,便将燃气管向北侧进行改造,在没有报经燃气运营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除并移动了户外燃气支管。在焊接的过程中,由于焊接不严,出现漏气点,导致小区无法正常供气。市住新局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下达了《湖北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对方整改后,根据用户的要求,对进入他家的燃气支管进行了规范的改造。

华润燃气客服部梅丽介绍:“如果市民在装修过程中,确实需要对管道进行改造,建议用户联系燃气公司进行专业的设计改造,保证用气的安全。”

市住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燃气一旦出现泄漏,后果十分严重。因此,用气安全一点也不能马虎。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行为涉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违反规定不仅会要求责令整改,还将给予处罚。目前,市住新局已对那户居民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后,并处罚款5000元。

市住新局执法监督科科长李钻钻说:“该居民用户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行为,涉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记者:唐兰刚

编辑:贾可 | 校对:黄娟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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