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一)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张铭生
公民身份号码:
420602197806041019
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轴承厂路1号732
执行依据:(2024)鄂0602民初5440号民事判决
执行案号:(2025)鄂0602执593号
执行标的金额:23260.06元及利息、律师费等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经核实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截止日期:本案执行完毕时止)。
对于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 0710-3607163
联系人: 杨法官
联系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襄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二)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康庞
公民身份号码:
420621196907298651
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康湾村7组77号
执行依据:(2020)鄂0602民初69号民事判决
执行案号: (2022)鄂0602执恢787号
执行标的金额:321668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隐匿、转移财产的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经核实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20%(悬赏截止日期:本案执行完毕时止)。
对于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18972098739
联系人: 雷法官
联系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襄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三)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1: 湖北清欢文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MA4966KP3F
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盛丰路6号文字六0三文创园能源站内
被执行人2: 董华
公民身份号码:
420625196005226881
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东街农行家属院
执行依据:(2024)鄂0602民初95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 (2025)鄂0602执387号
执行标的金额:106000元及利息等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经核实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5%(悬赏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对于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 0710-3607163
联系人: 熊法官
联系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襄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来源:襄城区法院
编辑:张曼曼;责编:苏琦琦
审核:杜红丽;终审: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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