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大礼包”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6月30日,记者从市政府办了解到,我市出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围绕推动就业与产业深度融合、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构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凝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合力等7大维度,推出一系列举措,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措施》自2025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推动就业与产业深度融合。建立就业与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人力资源大平台协同、全链条协同、强产业协同、促就业协同、优服务协同。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对就业带动力,实现每年新增产业就业4万人,产业稳定就业30万人。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稳岗拓岗,对就业容量大、用工超过1000人的企业,在用地、用能、融资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保障。

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进“一屏通”人社数字集成平台建设,打造“就业直通车”云端送岗品牌,每年开展各类精准招聘活动1000场次以上,加大“襄e就业”智慧平台注册使用效能,提升技能人才需求侧与供给侧精准匹配度,力争就业招聘岗位适配度达90%以上。提高培训供给与人才需求匹配度,发挥襄阳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每年与重点企业定向开设订单班不低于10个。加大技能人才换产业带就业力度,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构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能力,创新大学生适岗实训模式,推行“事业招考+企业招聘”双招联动,每年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4万人以上。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每年政策性岗位规模稳定在2万个以上。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每年结合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0.3万个以上。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扶持,打造社区“微就业”系列服务品牌。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保持全市公益性岗位规模持续在0.9万人以上。

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返乡三业并举行动,形成“人才回乡、资金回流、项目回归”良性循环。定期开展各类创业孵化平台认定评价,对获得市级、省级创业孵化园且年度考核合格的,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30万元奖补资金;获得市级创业集聚区且年度考核合格的,连续3年给予每年5万元奖补资金。对大学生、返乡人员的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2-20万元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创业生活补贴、每年5000元创业场租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30万元、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健全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推进数字赋能就业公共服务,延伸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站点,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

此外,《措施》还要求强化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建立就业岗位调查制度,适时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估,凝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合力。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记者:朱科

编辑:董子川丨校对:吴芳

责编:沈明晶丨审核: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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