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热议!襄阳三男子街头推车1公里,真相是......

6月11日晚

市民雷女士在樊魏路看到

三位男子费力地推行一辆小轿车

称他们很有“拒绝酒驾”的守法意识

便拍下来发布在短视频平台

引来全网热议和点赞


6月18日上午,记者在樊魏路见到了视频中的三位男子,其中一位是汽修店老板周勇,他告诉记者,当晚视频中的轿车因变速箱故障,在路口抛锚,车主称有急事,便把钥匙送到店里,请他帮忙拖回来维修。

周勇和朋友赶到现场后,因为两人晚间都喝了酒,考虑到酒后不能开车,与汽修店又距离不远,于是又喊来另一位没喝酒的朋友帮忙掌握方向盘,三人合力将车推回店里,全当锻炼身体。

事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民警调看沿途监控发现,三位男子推行小轿车,从邓城大道辅路右转进入樊魏路,经桃园路口,在樊魏路一家汽修店门口停下,全程接近1公里。途中,一名男子在驾驶位外侧手扶方向盘,另外两名男子在后方推车,没有人坐在驾驶位。

交警部门表示:推车行为能证明三名男子主观上明知酒后不能驾车,而选择替代性的推车方式,不具有酒后驾车的主观故意,也不符合车辆处于行驶状态,不能认定为酒驾。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视频中的推车行为发生在机动车道及机非混行道路上,存在“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违法行为。如果在推车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也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也存在安全隐患,对自己也不安全,还可能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襄阳交警提醒:酒后挪车、酒后驾驶二轮或三轮摩托车、酒后在小区驾车等行为,均属于酒驾,要受到相应处罚。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酒后可步行,请代驾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回家。
记者:张强 通讯员:梁政 视频:高嘉琪
编辑:高源 审核: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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