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了解到,我市发布《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通过六大板块19项具体举措,加快构建现代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力争形成全链条、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生态圈,为襄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意见》自2025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意见》提出从“引、育、强”三方面发力市场主体:
——加大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对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和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结算或运营中心的,注册独立法人机构并正常运营满一年,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落户奖励。
——强化本土人力资源骨干企业培育。培育一批聚焦主业、专注专业、成长性好、创新性强的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动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向创新企业集聚。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对首次新增入库纳统的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新认定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且入库纳统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新认定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且所在企业入库纳统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
《意见》提出,支持湖北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入驻湖北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其经营规模、业态等情况,提供50至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按照前三年全免后两年减半的方式给予场租、物业、水电等补贴。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建设功能互补、多极联动的特色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建园补贴。
对个人自主创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根据具体条件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或组织起来共同创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经营项目、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意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领办、创办特色劳务品牌,对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领军企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送工,对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内组织50人以上首次到“6+2”产业链重点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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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科
编辑:董子川丨校对:吴芳
责编:沈明晶丨审核: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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