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刚刚发布通告:违者最高罚500元!

樊城区2025年元旦及春节前后

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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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做好樊城区2025年元旦及春节前后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限制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日
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5日

二、临时限制区域
除《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规定的禁放区域“二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襄阳东外环和南外环合围范围”外,临时限制区域划定如下:
1.樊西新城八大市场及周边区域(二广高速以西、万洲大道以北、裕丰路以东、物流三路以南合围区域);
2.万洲大道以南区域(二广高速以西、万洲大道以南、产业三路以东、追日西路以北合围区域);
3.中原西路二广高速以西沿线道路及道路两侧区域(二广高速涵洞沿中原西路向西交产业大道向北至追日西路路口);
4.人民西路二广高速以西沿线道路及道路两侧区域(二广高速涵洞沿人民西路向西至阳光一号路路口)。

三、处罚依据及标准
临时限制区域参照《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规定的禁放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违者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1.违反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樊城区大气办
编辑:高小花 审核:刘超 终审: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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