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受逆温、高湿静稳、扩散条件不利影响,24-30日京津冀中南部、河南北部将出现中度或以上污染。25日起在东北风的作用下污染中心逐步向南移动,污染程度加重,届时受上游污染传输影响,襄阳有短时中度及以上污染风险,为积极应对细颗粒物污染,经研究,决定自10月24日18时实施临时管控,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鼓励重点企业错峰排放。鼓励排放大的企业减产或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涉气企业须稳定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扬尘管控。在建工地加强洒水降尘,裸土、建筑物料全覆盖,厂界喷雾设施开启,工地内部道路保持清洁,车辆进出须冲洗,严禁带泥上路,停止外墙喷涂和土石方作业。加强城区道路洒水保洁,减少道路扬尘。(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渣土停运。城区渣土车停止渣土运输。(市城管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四、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加强巡查,保持白天不间断,特别要加强夜间巡查,及时发现火点及时处置,保持禁烧的严管态势。(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城区大气指挥部要负责本地管控措施的落实,市大气指挥部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的,督办整改。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记者:梁鹏
编辑:尹琳 | 校对:黄娟
责编:郑海 | 审核:周嘉宾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