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标”再修订,新增这些标准→

9月1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

对最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标准相比

这次的“新国标”

做了一些方面的改进和提升

● 首先是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

● 其次是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

● 为了保障骑行安全,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还增加了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

● 此外,为了提升产品实用性,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并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这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1个月,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争取尽早发布。

“新国标”正式发布之后,会给予生产企业6个月的过渡期,用于设计、生产新产品。此外,还多给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商贸流通企业消化按照老标准生产的库存车辆。

原文链接: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编辑:贾思婕

责编:高杨  审核:杜红丽  终审:周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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