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6类学生!2024年度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开始申报!

日前,为助力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更好实现就业,2024年度襄阳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正式启动,现已开始申报。            

帮扶对象

1.符合条件的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

2.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学生;

3.下岗失业职工家庭学生;

4.单亲困难职工家庭学生;

5.困难农民工家庭学生;

6.生活困难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家庭以及遭受重大疾病和意外灾害职工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

对于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按照《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标准执行。

对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对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助学,以及对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个月之和

对于建档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按照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每生不超过5000元、高中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子女每生不超过3000元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不纳入工会助学范围,社会捐资助学和企业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的助学活动除外。

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进行申报。

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8月20日

申报资料

建档困难职工申报资料

1、金秋助学申请表;

2、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及分数条(文科、理科上打钩);

3、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连续救助的提供学籍证明、学费票据等);

4、本人开户银行卡复印件(备注持卡人姓名、开户行)。

未建档困难职工申报资料

1、金秋助学申请表;

2、家庭成员及本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工资收入证明和致困证明(除困难职工本人外,家庭成员也要提供收入证明);

4、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及分数条(文科、理科上打钩);

5、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连续救助提供学籍证明、学费票据等);

6、家长是农民工的,提供签订劳动合同证明;

7、单位公示公告原件,公示结论须是场景图片,经公示无异议+工会主席签名+时间+工会章;

8、本人开户银行卡复印件(备注持卡人姓名、开户行)。

咨询电话

市总职工服务中心 0710—3224882

枣阳市总工会 0710—6315735

宜城市总工会 0710—4157886

南漳县总工会 0710—5231103

保康县总工会 0710—5810952

谷城县总工会 0710—7241126

老河口市总工会 0710—8223550

襄州区总工会 0710—2833391

襄城区总工会 0710—3607796

樊城区总工会 0710—3123515

高新区总工会 0710—3312629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记者:董子川 | 通讯员:刘子瑜

编辑:董子川 | 校对:周娜

责编:朱科 | 审核: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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