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委了解到
因“车窗抛物”被举报
但拒不接受处理的37辆机动车被曝光
第二十七批“车窗抛物”违法车辆
(违法时间为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
襄城区
樊城区
襄州区
高新区
市城管执法委提醒违法车辆车主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接受处理。如在媒体曝光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处理,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车窗抛物举报方式
市民在街头发现“车窗抛物”行为,可采取拍照或录视频方式记录,通过动力890微信公众号,回复“随手拍”上传违法视频。
举报有奖
市城管执法委将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后,对为执法办案提供真实有效线索的市民给予20—50元奖励。
面对“车窗抛物”
你们有什么好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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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蓝罗希 通讯员:申苡维
编辑:小花 审核: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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