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出售!抓!

近日,襄州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组织开展涉鸟类等野生动物“三查”集中统一行动中,缴获一批野生动物,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2只。

有热心市民向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举报称,龙王镇肖集早集有人经常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接到举报后,向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高度重视,联合龙王镇派出所,开展了调查走访。

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三级警长康治军说:“2023年12月26日,经过周密部署,成功抓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1名,当场缴获一批野生动物,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2只,其它野生动物均属国家‘三有’重点保护动物。”

据了解,嫌疑人杨某某主要经营家禽销售,在经营过程中,有人向杨某某打听是否有“野味”出售,并许以高价购买。受利益驱使,杨某某以收购家禽为掩护,在襄州偏远镇收购各种野生动物,销售获利。

经讯问,杨某某对自己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次行动是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一次严厉打击,也是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一次有力宣传。”康治军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购买、食用野生动物,要爱护野生动物,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区公安局森警大队始终以保护生态资源安全为重点,通过广辟案件线索,合力打击,开展专案线索核查等多种形式,联合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去年,共查处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10起,其中省督案件1起。

“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宣传和传递野生动物的保护知识和保护意识,推动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使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发展,共建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王强表示。

来源:襄州融媒

编辑:代丽思

责编:刘燕 审核:杜红丽 终审:周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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