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出台新规,说情打招呼轻则组织处理,重则追究纪律责任!

保康出台新规

向说情打招呼行为说不

凡纪检监察干部涉及说情打招呼

或干预执纪审查的

轻则给予组织处理

重则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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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纪委获悉,保康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说情打招呼、干预执纪审查情况实行报告备案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对违规打听案情和说情打招呼的,应如实记录、逐级上报并严格处置。

凡纪检监察干部涉及说情打招呼或干预执纪审查的,轻则给予组织处理,重则追究纪律责任。 

《暂行规定》中明确,所谓的“说情打招呼”是指县纪委、监察局在办理信访、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执纪审查过程中。

(网络图片)

纪检监察干部以非正当途径和方式向执纪审查人员直接或间接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或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调查人、涉案人员及特定关系人,为被调查人开脱、减轻责任或提出其他要求等行为。

对于遇到打听执纪审查的初核方案、调查手段、证据掌握情况以及举报人、举报内容等相关情况的;打听被调查人的姓名及其他涉案人员到案情况、拟对被调查人采取的措施及执纪审查地点等情况的;打听执纪审查所涉及事实、证据的认定及讨论情况的。

打听其他尚未公开的执纪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打听执纪审查人员的组成及其家庭等情况的;为被调查人说情送礼或许诺的;邀约私下会见被调查人亲友、利害关系人的。

(网络图片)

影响执纪审查人员依纪依法处理的其他事项等八种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拒绝,48小时内向分管领导报告、登记备案,遇有重大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委局主要领导。

《暂行规定》中指出,执纪审查人员不记录或者虚假记录纪检监察干部说情打招呼情况,跑风漏气和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纪检监察干部违反规定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执纪审查工作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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