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的孩子
刚出生
就以5万元卖出!
日前
湖北谷城法院
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婴儿母亲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图片来自网络
被告人王某因怀孕第二胎
不符合当时的国家计生政策
欲到医院引产
王某和朋友聊天谈到准备引产之事
因车祸丧独子不能生育
想收养小孩的谷城城关居民
得知该消息后
请其亲属金某出面做王某的工作
先付给10000元定金和2000元营养费,待孩子生下后再给付40000元现金,王某表示同意,出具“借条”一张。
王某产下一男婴
次日
金某把40000元现金交给王某后
将王某所生的男婴抱走
交由木某夫妇抚养
王某为掩盖超生事实,同年11月30日,向计生部门出具了婴儿吃奶时被呛死亡的证明。后经匿名群众发现并举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作了如实供述。后经协商,小孩仍由木某夫妇抚养,王某退缴赃款52000元。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收取明显高于“营养费”的巨额钱财,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案发后,王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减轻处罚,且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王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内容整合自:人民网
编辑: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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