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号上午,走进本台《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服务的单位来自市农业农村局,节目中对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了解读,同时,回应了听众的疑问。
《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加了“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相关表述。那么,这个长久不变到底是多长时间?
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此外,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把“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开,市农业农村局政改科副科长王珊介绍说:“承包权指的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也就是村民,他依法享有承包农村土地的一种权利。但是也有可能他自己不去经营,可以把这个经营权流转给别人。我们户籍制对改革,很多农民朋友要进城去务工,他就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他的这个土地经营权就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流转给他人。”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以户为单位,就要推选出户主代表人,作为户主来签订家庭承包合同,以户主代表的身份来领取土地承包权证,但是在合同和权证上面会补充登记有“共有人”,这个“共有人”就是户主的父母、子女,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增加一款:“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同时增加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的相关表述。
节目中,宜城市王集镇田畈村八组村民通过节目反映,2017年同村的村民都拿到了土地确权证,自己的由于信息错误,上交更改之后至今没有发放。对此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宇江解释说:“可能会有一些信息错误,需要变更、重新更正的情况。这次土地经营确权登记办证,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历时五年时间要求办完,五年时间是从大面积是从2017年开始,用四到五年的时间把土地经营权证全部办完。”
内容来源:襄阳综合广播
记者:汪岩岩
编辑:王晓|审核:蔡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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