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党风政风热线上线单位:襄阳市人社局

本期主题: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上线单位:襄阳人社局

上线嘉宾:襄阳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文强

在线解答

以往,市本级工伤保险各项业务是在市医保部门经办,9月6日开始,这项工作移交到了市人社局。9月7日,在市人社局上线的《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中,市人社局副局长汪文强就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进行了介绍。

近年来,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在"四度"人社战略目标指引下,统筹层次不断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本月6号开始,我市市本级工伤保险各项业务经整体从市医保部门移交到市人社局所属的市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中心。截至7月份,我市工伤保险参保68万余人,其中职工工伤参保57万余人,建设项目农民工参保11万人,并为3100多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待遇8200多万元。

在2018年8月,我市对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项目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则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我市的工伤保险范围目前是全湖北省涵盖范围最广的,工伤保险的费用则是全部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职工个人无需承担缴费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15年10月,我市开始实行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制。用人单位按照一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分别确定基准费率为:0.2%、0.4%、0.7%、0.9%、1.1%、1.3%、1.6%、1.9%。即:行业风险小的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小,风险行业大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大。同时,工伤保险还规定了浮动费率。

重要提醒:认定工伤,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是患职业病的。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内容来源:襄阳综合广播

记者:孙宁

编辑:王晓|审核:蔡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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